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申请者如果在递交签证申请之前,获得了来自加拿大雇主提供的长期的全职的工作 offer ,并且offer的职业是NOC中的0/A/B类别,可以在移民评分时加10分。
如果您符合以下3种情况的一种就可以获取10分工作安排加分
1. 如果您有一份加拿大的临时工作许可证,并且正在加拿大工作。
您的工作许可在您申请和获批永久居民签证时都是有效的,您的雇主获批了由加拿大就业和社会发展部(ESDC)批准的劳动力市场影响评估通过函LMIA,您现在就职的雇主给您提供一个长期的工作offer,在您获得永久居民签证后生效。
2. 您正在加拿大工作,此工作基于国际协议(如北美自由贸易协议)或联邦与某省之间的协议,而豁免了劳动力市场影响评估通过函LMIA。
您的工作许可在您申请和获批永久居民签证时都是有效的,您现在就职的雇主给您提供一个长期的工作offer,在您获得永久居民签证后生效。
3. 您当前没有在加拿大工作,并且在永久居民签证获批之前不打算到加拿大工作;或者
您当前在加拿大工作,而另一个雇主(非现在就职雇主)给您提供了一个长期的全职的工作offer;或者
您当前在加拿大工作,此工作是豁免劳动力市场影响评估函LMIA的,但是不属于国际协议或省协议类别。
雇主为您提供一个长期的工作offer,在您获得永久居民签证后生效,并且该雇主获得了来自加拿大就业和社会发展部(ESDC)批准的劳动力市场影响评估通过函(LMIA)。
注:如果能在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六大要素中获得工作安排的10分,同时还会在CRS之适应能力加分中获得5分的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