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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配偶/子女团聚移民

配偶/子女团聚移民项目介绍

加拿大公民或者加拿大永久居民(担保人),可以担保其配偶、同居伴侣和子女(申请人或被担保人)移民加拿大。加拿大配偶/子女团聚移民对于申请人的要求极为简单,不要求学历、工作经验、语言能力,也不要求资金证明,只要担保人具有担保资格并且能证明你们确实是配偶/子女关系就基本可以移民成功。

配偶/子女团聚移民对担保人要求

1. 担保人必须是加拿大公民或定居在加拿大的永久居民。

(1)如果是公民,申请时可以不居住在加拿大境内;

(2)如果是加拿大永居的话,必须是定居在加拿大才能提供担保。

2. 担保人的年龄要在18周岁以上;

3. 担保人证明自己没有因残疾以外的其他原因获得社会帮助;

4. 担保人证明自己能够满足被担保配偶和子女的基本需要;

配偶/子女团聚移民是否需要达到特定的收入要求? - 澳晟移民

通常担保人没有工作或者收入很低都不影响申请。

不符合条件的配偶/子女团聚移民担保人- 澳晟移民

1. 未满18岁;

2. 被担保人成为永久居民;

3. 担保人不是加拿大公民,也不是加拿大永久居民;

4. 担保人是临时居民身份;

5. 担保人的永久居留申请仍在处理中;

6. 没有足够的资金担保。

7. 担保人之前担保过配偶、伴侣移民,且成为永居还未超过3年;

8. 如果担保人过去担保过的亲属,有移民后向政府寻求过经济援助的,那么你将不能再担保其他人。

9. 由于延期支付或者忘记支付,未偿还移民贷款;

10. 没有按法庭判决支付赡养费和子女抚养费的;

11. 宣布破产还未受理完成的;

12. 因为以下原因被判有罪的:性侵、暴力、攻击亲属导致肉体伤害、试图或者威胁性犯罪行为(要看犯罪类型、发生的时间和是否已经暂停记录);

13. 担保人是通过申请配偶或者同居伴侣担保而移民的,且成为加拿大永居的时间不满5年的;

14. 收到了离境令;

15. 正在服刑人员;

16. 已经申请担保您当前的配偶或伴侣,但尚未收到任何决定。

配偶/子女团聚移民对于被担保人/申请人的说明- 澳晟移民

1. 被担保人可以是:配偶、事实婚姻伴侣和同居伴侣 (spouse,common-law or conjugal partner)、受抚子女。

2. 可以担保同性婚姻伴侣,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如果是在加拿大境内结婚,结婚日期需要在以下日期或者之后才可以:

BC卑诗省,2003/7/8

MB曼省,2004/9/16

NB新不伦瑞克省,2005/07/04

NL纽芬兰省,2004/12/21

NS新省,2004/9/24

ON安省,2003/6/10

QC魁省,2004/3/19

SK萨省,2004/11/5

YK育空省,2004/7/14

其他省或地区,2005/7/20

(2)如果是在加拿大境外结婚,婚姻需要同时满足结婚国家和加拿大法律的要求。

3. 同性或异性的事实婚姻伴侣(Common-law partner)均被认可,需要证明双方同居12个月以上(允许短暂的商务旅行或探亲原因的分开),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显示地址的水、电、气、信用卡账单、话费账单、租房合同及第三人证词等;

4. 同性或异性的同居伴侣均(Conjugal partner)被认可,需要证明双方互相依赖彼此,但是由于某些原因无法居住在一起。

5. 以下情况可以作为同居伴侣申请:

(1)伴侣关系已经维持了一年,但是双方由于以下原因无法同居或者结婚:

(2)移民障碍 - 婚姻状况(如你当前是结婚的状态,但是你所在国家不允许离婚);

(3)性取向问题(比如,你是同性恋,但是你所在国家不承认同性婚姻);

(4)证明无法同居(如你被双方所在国家拒绝长期停留)。

6. 以下情况不可以作为同居伴侣申请:

(1)有条件住在一起却没有同居;

(2)不能提供无法同居的证明;

(3)有结婚打算(可以婚后申请夫妻团聚,如果同居超过12个月,还可以按事实婚姻伴侣申请);

7. 被担保人至少年满18周岁,且被担保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关系是真实的。

8. 受抚子女需满足:

(1)不到 22岁;

(2)没有配偶或普通法伴侣

9. 如果受抚子女由于精神或身体状况无法自给自足,22岁之前就一直依靠父母提供经济支持,则22岁或22岁以上的子女有资格作为受抚养人。

不符合条件的配偶/子女团聚移民申请人

1. 年龄不满18周岁;

2. 在你们婚姻期间,申请人或者担保人与另外的人结婚;

3. 分居超过1年,并且其中一方与第三人成为同居伴侣关系;

4. 担保人申请永居时,文件中没有体现配偶的信息(当时已结婚的话);

5. 担保人曾经担保过配偶移民,并且那个配偶获得永居身份不满3年。

加拿大配偶/子女团聚移民申请流程 - 澳晟移民

1. 填写申请表,准备材料

2. 支付申请费, 递交申请

3. 担保资格通过,发送收据确认信(AOR)

4. 被担保人资格通过,配偶可能有资格获得开放工作许可证

5. 做出决定,发出面试邀请

6. 获批永居身份。

加拿大配偶/子女团聚移民申请方式

将所有材料寄往签证处理中心(Case Processing Centre in Mississauga, Ontario).

1. 加拿大境外配偶、同居伴侣和子女团聚,将申请材料寄往:

CPC MississaugaP.O. Box 3000, Station AMississauga, ONL5A 4N6

2. 当前居住在加拿大境内的配偶和同居伴侣,将申请材料寄往:

CPC-Mississauga

P.O. Box 5040, Station B

Mississauga, ON

L5A 3A4

注:如果担保人和申请人都符合申请条件,移民局会要求将申请链接到在线账户。

加拿大配偶/子女团聚移民审理周期

配偶审理时间原12个月;目前居住在境内的配偶16个月,居住在境外的配偶19个月(截止到2022.3.31)。

子女审理时间17个月。

加拿大配偶/子女团聚移民申请费用

1. 中国申请人在加拿大境内申请时的费用:

担保申请:75加币(每个申请);

主申(配偶):490加币;

主申的未满19周岁的未婚子女或者已满19周岁无法财政自足的子女: 155加币;

主申的未婚且没有同居伴侣的22周岁以下的子女,或者22周岁以上的财政无法自足的子女:155加币。

登陆费:主申(配偶):515加币(为减少处理时间,建议与申请费一起支付)

2. 中国申请人在加拿大境外申请时的费用:

担保申请(每个申请):75加币;

主申(担保人):490加币;

做为主申请的19周岁以下的未婚子女:75加币;

被担保人(配偶或担保人的22周岁以上子女):570加币;

财政无法自足的已满19周岁的随行子女:155加币;

主申的未婚且没有同居伴侣的22周岁以下的子女,或者22周岁以上的财政无法自足的子女:155加币。

登陆费:主申(配偶):515加币(为减少处理时间,建议与申请费一起支付)

配偶/子女团聚移民(境内)申请材料

配偶/子女团聚移民(境外)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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