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美国乘务人员签证是一种非移民签证,主要针对在美国境内的船舶或航班上服务的外籍船员和机组人员,允许在美国最多逗留29天。在美国或其领海区域过境的航班或船舶乘务人员一般要求持有过境/船员和机组人员签证(C-1/D)。
2. 美国乘务人员签证针对的人群可以包括:商用飞机上的飞行员或空姐;海船上的船长、工程师或甲板水手;游轮上的救生员、厨师、服务员、美容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训练船上的训练员。
3. 美国过境签证是一种非移民签证,主要是针对乘坐飞机或者船舶过境美国前往其他国家的外籍人员。外国公民须持有效过境签证才能经美国境内立即继续转往其他国家;如果游客在美国短暂停留的目的不是过境,而是探亲访友或旅游观光,则必须申请并获得相应类型的签证,如B2签证。
4. 外国公民过境来往于美国和联合国总部之间,需要申请外交过境C-2签证,在美国境内仅限于活动于纽约市附近。
5. 如果申请人计划去美国船舶或国际航班工作,必须同时持有D类乘务人员签证和C-1类过境签证。
1. 网上填写申请表格DS-160。
2. 支付申请费用。
3. 14岁—79岁的申请人。
4. 预约签证面谈。
5. 在规定的时间到美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参加面谈。
6. 获得签证。
160美元
1. 个人护照,有效期需超出在美预定停留期至少六个月;如果护照中包含的人数多于一人,则每个签证申请人都需要提交单独的申请。
2. 申请表Form DS-160确认页。
3. 申请费用付款收据。
4. 符合要求的照片。
5. 其他支持性文件,在面谈时需要携带(不作硬性要求):
(1)当前收入证明,纳税单,房产证或企业产权证,资产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介绍信,详细说明申请人的职位、工资、入职时间、是否获准休假、赴美参加商务活动的目的(如有)等。
(3)行程和/或其他有关旅行计划的说明(如适用)。(此处可以使用暂定行程安排。)
(4)银行存折或其他显示账户余额和账户活动的流动资金证明。
(5)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
(6)对于船员和机组人员: 当前使用的上船/登机通知(最好是原件)。
(7)如果有中国海员证,则需提供其第1页(个人信息及备注页)及第32页(修正页)复印件。
(8)如果有中国海员身份证件,则需提供其第1-3页(个人信息及备注页)及目前为止所有已使用页的复印件。
1. 如果乘务人员在申请D签证时还未入职,虽然可以申请该签证,但是只能正式入职后才能使用该签证;
2. 乘务人员D签证允许你在美国最多逗留29天,包括美国大陆、阿拉斯加、夏威夷、波多黎各、关岛和美属维尔京群岛;
3. 船舶正常运营的地点包括定期装载供需品、买卖货物、船舶所有者进行商业交易的地方;
4. 家属如果不是从事一样的乘务服务,不能申请乘务人员D签证,必须通过其他签证(如B类访问签证)才可以随行;
5. 加拿大和百慕大群岛的公民在美国中转不需要申请过境C签证;
6. 只要没有过有效期,签证就一直有效(除非被取消),即使护照过期也不会影响签证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