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外籍配偶在美国境外,可以直接申请移民,且没有绿卡名额的限制,但是此类签证的申请时间一般需要将近两年之久。K3/K4签证允许外籍配偶和未满21岁子女先以非移民的身份进入美国,与美国的配偶团聚,并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等待绿卡,持有K3/K4签证拥有就业的权利。
一、K3公民配偶签证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美国公民,被担保人是其外籍的配偶。(申请时,被担保人必须在美国境外);
2. 申请人已经为其外籍配偶递交了I-130。
二、K4配偶子女签证申请条件
符合K3条件的外籍配偶的不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K4签证。
1. 美国公民为外籍配偶向Chicago提交I-130申请,之后收到I-797通知。
注意:美国公民不能为配偶的未成年子女提交I-130申请获得K4签证,只能由符合K3条件的配偶为其子女申请。
2. 美国公民为外籍配偶向Dallas提交I-129F申请,并附上I-797,提交I-129F不收费。如果外籍配偶的未成年子女想要申请K4签证,应该在I-129F表格中体现。
3. I-129F批准以后,案件被转到签证中心处理。
4. 外籍配偶和其未成年子女申请K3/K4非移民签证。
K3/K4签证批准以后,K3持有人可以随时申请转PR身份。K4持有人可以在提交I-130时或者之后,由美国公民申请。K3/K4签证批准以后,可以提交I-765申请工作许可。提交调整身份的申请以后,K3/K4签证持有人即使非移民签证过期,也可以通过正在处理的申请获得工作许可。
1. 当I-130申请到达移民局以后,移民签证申请立即有效,外籍配偶和子女不再符合K3/K4签证身份,而是必须移民转永居。如果K4签证的I-130没有批准,子女没有资格与父母一起移民。
2. 虽然K4签证不要求必须提交I-130,但是建议美国公民为配偶的未成年子女申请I-130。
3. 美国国土安全局对于K3/K4签证只认可两年,只要I-130申请和相应的调整身份申请正在审理中尚未批准,K3/K4签证持有人可以向移民局申请2年延期。
以下任一情况发生时,K3签证都会在30天内失效:
1. 美国移民局拒绝或撤销I-130申请;
2. 美国移民局拒绝K3持有人I-485转身份,或者拒绝其移民签证;
3. 通过离婚解除婚姻关系。
注意:K3签证过期后,对应的K4签证也自动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