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职业移民第三类优先(Employment-Based Immigration: Third Preference EB-3)简称EB-3雇主担保移民,需要获得美国雇主长期的就业担保许可,并获得劳工卡,之后由雇主提交I-140申请担保申请人移民。所以只要是美国任何一个有规模的雇主为你作出长期工作的担保许可,并提交移民局审批通过,申请人即可获得美国绿卡。EB-3将申请人分为三类:
1. 熟练技术工人:从事的职业要求至少2年培训或工作经验,不能是临时或季节性工作;
2. 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的职业要求最低为美国学士学位或同等外国学位的专业人员;
3. 非技术工人:从事非技术工作的工人,清洁工、食品加工、种植工、养殖工,屠宰工等。
EB2和EB3主要区别是劳工证上job offer里面的学历和经验的要求。如果劳工证里面雇主所承诺的工作岗位至少要求硕士以上学历,或者本科加上五年的相关工作经历,该申请就属于EB2;如果工作岗位只要求学士学位或至少两年的职业经验,或者不要求学历技能,该申请就属于EB3。
类别 | 证据 | 证书 |
熟练技术工人Skilled Workers | 1. 必须证明有至少2年的工作经验或培训2. 必须从事没有合适的美国人做的工作 | 美国雇主提供的劳工证书和长期全职工作offer |
专业技术人员Professionals | 1. 必须证明拥有美国学士以上学位或同等外国学位,雇主工作要求学士以上学位2. 必须从事没有合适的美国人做的工作3. 教育和工作经验不能代替学士学位 | 美国雇主提供的劳工证书和长期全职工作offer |
非技术工人Unskilled Workers (Other Workers) | 有能力从事非技术工作(工作经验或培训少于2年),不能是临时工或季节工,并且职位没有合适的美国人来做。 | 美国雇主提供的劳工证书和长期全职工作offer |
注意:EB-3对于非技术工人,有相当长的排期。
雇主申请劳工证ETA-9089,并由雇主提交I-140申请。雇主必须证明有能力支付申请人薪水,可以用年度报告、所得税报表、或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来证明支付员工工资的能力。
1. 公司审核申请者资料;2. 签约后,资料递交给美国律师签署雇佣协议;3. 美国劳工处获批准件;4. 递交移民局,获得接收函;5. 移民局审核通过,获批准函;6. NVC国家签证中心建档;7. 去领事馆面试;8. 登陆美国;9. 全家获得绿卡。
2-3年
分为技术劳工排期,和非技术劳工排期,排期只针对I-485,不适用I-140。如果申请人当前在美国境外,只需要查看表A,无需看表B。排期每月更新一次,点此查看美国移民局官网查询。
I-140申请:700美元
I-140加急费用:2500美元
NVC签证费:345美元/人
登陆费用:220美元/人
一、申请初期所需文件:
1.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2. 有效的护照复印件;3. 户口本复印件(申请人所在户口本上的每一页均要复印,包括户主页);4. 主申请人尿液检验报告(中英文版本);5. 主申请人无犯罪记录公证。
二、I-140获批后所需文件:
1. 户口本复印件(申请人所在户口本上的每一页均要复印,包括户主页);2. 结婚公证/未婚公证;3. 全家人出生公证;4. 无犯罪记录公证(16岁以上人士均须提供)。
三、面试时所需文件:
1. 美国签证照片7张(50mm X 50mm,白底、正面、彩色);2. 护照原件(有效期为半年以上);3. 结婚公证/未婚公证;4. 全家人出生公证;5. 无犯罪记录公证(16岁以上人士均须提供);6. 家庭合影照片(最好是5年或以上一直延续至今的全家福照片)。
主申请人绿卡批准的同时,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以分别申请E34和E35(熟练技术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或者EW4和EW5(非技术工人)。等待绿卡批准期间,配偶还有资格申请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 (EAD)工作许可。